網路禁止販售商品公告

  • 購物橘子致力於保障消費者權益,為確保平台交易的合法性與安全性,提醒所有店家務必遵守平台規範與相關法令。


    本平台禁止販售任何違反下列法規之商品,如店家違反相關規定,刊登或販售依法禁止的商品,平台將立即刪除該商品,如情節重大者將依店主條款第十條凍結店家權限。


    請店鋪上架前詳閱禁止刊登與限制類商品列表,並確保販售商品符合規範,以免影響營運權益。相關商品禁售法規,包括但不限於:


  • 禁售商品類別 相關法規 主管機關
    槍、刀、武器及危險物品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內政部警政署
    菸品、電子煙及相關產品 菸害防制法 衛生福利部
    毒品及吸毒用具 毒品危害防制條列 衛生福利部、內政部警政署
    酒精飲料 菸酒管理法 財政部國庫署
    侵權商品 著作權法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農業部及保育類動物產品 野生動物保育法
    動物保護法
    農業部
    彩券、博弈商品 公益彩券管理辦法 財政部
    政府核發之證件、證照及執照 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 勞動部
    藥品及醫療器材 藥事法
    藥品、醫療器材、化粧品或食品之衛生法令限制銷售或宣傳事項
    通訊交易通路販售醫療器材之品項及應遵行事項
    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非法出版品及含有不當(限制)內容的商品 販賣猥褻物品罪
    兒童及少年福利及權益保障法
    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
    刑法
    衛生福利部
    文化部
    報稅憑證 稅捐稽徵法 財政部國稅局
    人體器官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 衛生福利部
    爆竹煙火 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內政部消防署
    非自用購買之運輸票券、遊樂票券轉售 社會秩序維護法 內政部警政署
    食品、嬰兒食品 健康食品管理法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
    衛生福利部
    化妝品/保養品 化妝品衛生安全管理法 衛生福利部
    毒性化學物質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環境保護署
    環境用藥 環境用藥管理法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應施檢驗商品 商品檢驗法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電信射頻管制器材 電信法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乙類成藥 網路零售乙類成藥注意事項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有機農產品 有機農業促進法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軍警相關用品 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 內政部警政署
  • 禁止刊登商品列表

    1. 菸品、外觀印有菸品品牌之商品及菸草相關產品,包括但不限於電子煙(菸)、紙菸、雪茄、香菸、菸草、雪茄、捲菸、菸絲、鼻菸、嚼菸及其他任何菸草製品
    2. 任何含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超過 0.5 % ( 含 ) 之飲料和果凍、任何其他可供製造或調製上項飲料之未變性酒精及其他製品(如:樣品酒、紀念酒)
    3. 麻醉藥品、毒品、相關產製品及吸毒用具(如:海洛因、嗎啡、鴉片、古柯鹼、罌粟、古柯、大麻、安非他命等,及其種子、幼苗、花、葉等非法藥物及相關器具)
    4. 槍炮(砲)、彈藥(如:仿製品、電擊槍、火炮、肩射武器、機關槍、衝鋒槍、卡柄槍、自動步槍、普通步槍、馬槍、手槍、鋼筆槍、瓦斯槍、麻醉槍、獵槍、空氣槍、魚槍、改造模型槍及其他可發射金屬或子彈具有殺傷力之各式槍砲等)
    5. 武器、刀械(如:武士刀、手杖刀、鴛鴦刀、手指虎、鋼 ( 鐵 ) 鞭、扁鑽、匕首、鏢刀、非農用掃刀、鋼筆刀、蛇刀及十字弓等)
    6. 軍警用物品、警械(如:警棍、電氣警棍(棒)、電擊器等)
    7. 政府或警方相關的商品(如:徽章、標誌、制服或證件)
    8. 衛生署公告未開放第二級醫療器材和第三級醫療器材
    9. 藥物、藥品 ( 處方藥或指示藥 )、類藥性物質(如:威而剛、羅氏鮮 ( 減肥藥 )、RU486、速復適康 ( Cefspan )、維骨力、善存、Zantrex-3 等)
    10. 活體動物 ( 供食用之海鮮除外 )、保育類動物產品,包括但不限於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及齒頰式捕獸夾/大型捕獸夾
    11. 信號彈、煙霧彈及供節慶、娛樂及觀賞之炮竹煙火(如:煙火、爆竹、鞭炮、煙花、仙女棒等)
    12. 流通貨幣、紙鈔、有價證券 ( 如:股票股份、股票和其他債券 )、彩券(如:威力彩、大樂透、 今彩539、39樂合彩、49樂合彩、3星彩、4星彩、BINGO BINGO賓果賓果)
    13. 涉及違法換匯交易行為
    14. 偽造及變造的貨幣和郵票
    15. 國家級寶藏和文化資產
    16. 信用卡和金融卡
    17. 電信、電子監控設備及其他類似的電子設備(有線電視解碼器、雷達掃描器、交通信號控制裝置)、提及違法用途 ( 偷拍、竊聽 ) 竊聽裝置及電話竊聽裝置
    18. 禁運、失竊的商品
    19. 政府核發之證件、證照及執照(如:偽造技術士證照、證明文件、身份證、駕照等官方文件)
    20. 人體器官或遺體加工製成品(如:精子、卵子、血液、骨骼、心臟)
    21. 開鎖、撬鎖設備
    22. 可能涉及侵權之商品及行為,例如侵犯他人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姓名權、人格權等(如:盜版軟體、CD 、VCD、DVD及其他出版品、電影、音樂等)
    23. 召回的商品
    24. 令人反感、具爭議性、猥褻、暗示色情、煽動或叛國的資料
    25. 以下相關商品
      (1)競選活動、選舉、政治爭議、公共爭論,
      (2)倡導擁護、反對或攻擊政治人物或政黨,或
      (3)宣傳或鼓勵任何形式的仇恨、犯罪、歧視、叛亂或暴力
    26. 不符合銷售及/或遞送國家適用法律的出版品、書籍、電影、影片及/或電動遊戲
    27. 專用垃圾袋
    28. 以圖利為目的轉售非自用的娛樂票券(如:演唱會門票轉售、旅遊業務、機票及交通票券 )
    29. 一歲以下嬰兒配方奶粉
    30. 檳榔/檳榔果乾
    31. 手機強波器、增波器
    32. 不動產、店面頂讓、保險、預付型且終身保障 ( 如:生前契約 )
    33. 濫用購物橘子名義 ( 如:聲稱為購物橘子製造商 )
    34. 遞延性商品,包括但不限於禮券、票券、課程、美容課程等
    35. 黃金金條、黃金金塊 ( 不含黃金飾品 )
    36. 旅遊業務、機票及交通票券,包括但不限於客運車票、高鐵票、船票等
    37. 核災食品及非合法輸入之應施檢疫物
    38.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39. 具整合債務、財務資融、貸款代辦性質之服務(如:當舖、討債公司、資融公司)
    40. 地下資融/投資公司 ( 如:地下錢莊、地下期貨等 ) 服務
    41. 以虛擬通路提供成人影音娛樂或服務費之服務 ( 如:色情、暴力等 )
    42. 電話推銷旅遊產品或電話諮詢服務費之行業 ( 如:海外渡假村、分時渡假旅遊、0204採通話時間計費等 )
    43. 媒合交友、結婚之服務
    44. 受委調查他人隱私、私密之服務
    45. 其他高爭議服務 ( 如:納骨塔買賣 )
    46. 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及其他國際組織規定之拒簽或法令禁止承作之行業 ( 如: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等 )
    47. 任何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服務條款或依法令禁止販售或租賃之商品
    48. 報稅憑證(如:統一發票、捐贈收據)
    49. 中國大陸貨品非經經濟部公告准許輸入或專案核准輸入等,不得輸入,如螺螄粉、調味花生、魔芋爽等中國大陸製食品
    50. 捐款、勸募、募款、集資、募資
  • 限制刊登商品列表

    1. 食品(含窈窕、健胸食品,以及嬰兒配方食品與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應注意下列事項:不得宣稱具有療效,包括但不限於調節血脂、腸胃、免疫機能、改善骨質疏鬆、牙齒保健、調整血糖、護肝、延緩衰老、抗疲勞等功能。不得明示或暗示具有減肥、瘦身、豐胸等效果,亦不得含有其他涉及療效或誇大誤導之內容(如:減肥、塑身、瘦身、纖體、豐胸等字詞)。
    2. 化粧品/保養品:賣方刊登此類商品時應遵守《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之規定。
    3. 環境用藥:賣方刊登此類商品時應遵守《環境用藥管理法》之規定,對於製造、加工或輸入環境用藥,應先完成查驗登記並取得環境用藥許可證;如未持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環境用藥販賣業許可執照字號」者,不得販售環境用藥。如屬於天然成分的環境用藥,則需檢具環保署核發之核准函。賣方於本平台上販售環境用藥時,應一併揭露「廠商名稱」及「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環境用藥販賣業許可執照字號」或「環保署核發之核准函」。如未詳實記載者,不得在本平台上刊登販售環境用藥(如:如蚊香、電蚊香、液體電蚊香、噴霧殺蟲劑、蟑螂藥、螞蟻藥、老鼠藥、環境衛生殺菌劑等,以及萘丸、合成蟑腦丸、對二氯苯等防蟲藥劑)。
    4. 醫療器材:賣方保證並同意於「醫療器材」上架銷售前具有藥事法核准登記之醫療器材商資格且商品確為政府公告得販售之醫療器材,並依據通訊交易通路販售醫療器材之品項及應遵行事項或日後政府更新公告之法定應揭露事項,自行由店家後台系統上傳完整且正確之資料,俾利於廣告中揭露;若有任何違誤致生糾紛、訴訟或遭有關單位依法處以罰鍰時,賣方同意擔負所有法律責任及全部之費用和損害賠償金額。
    5. 成人 ( 情趣 ) 用品、限制級出版品及電腦軟體限制說明。
    6. 應施檢驗商品:賣方刊登此類商品時應遵守《商品檢驗法》之規定,如賣方刊登的商品屬於經濟部公告之應施檢驗商品,則商品本體上應標示合格商品檢驗標識。賣方在刊登此類商品時應自行檢視商品上是否貼有合格標識,並將含有合格標識之商品圖片刊登於賣場中;如是賣方自行進口或製造該類商品銷售,亦應遵守商品檢驗法之規定完成檢驗程序,並依前述之合格標識揭露於商品說明中。
    7. 電信射頻管制器材:賣方刊登此類商品時應遵守《電信法》之規定,此類商品須通過無線射頻型式認證檢驗合格,且應在商品說明中提供商品的型式認證編號,或於商品圖片中揭露明確可資辨識之型式認證編號。
    8. 乙類成藥:賣方保證並同意於「乙類成藥」商品上架銷售前,應遵守《網路零售乙類成藥注意事項》之規定並自行由店家後台系統上傳依據『公告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 1041404064 號』相關法定事項。賣方所提供之「乙類成藥」商品販售資料均依據法定事項揭露且正確無誤,若發生違反政府頒布之法令規章而導致任何糾紛或訴訟或遭有關單位依法處以罰鍰時,賣方同意負責所有相關責任之處理,並負擔所有費用及損害賠償金額之全部。
    9. 有機農產品:賣方刊登此類商品時應遵守《有機農業促進法》之規定先經合法驗證機構驗證合格或經主管機關進口審查合格,如其農產品未經驗證合格或未經進口審查合格,不得以有機名義或其他足使他人誤認之方法刊登在本平台上。
    10. 如果販售商品需經過相關政府管理或檢驗機關核准許可,或領有執照才能販售或廣告,請依照法令事先申請核准並取得許可或執照始得販售。
  • 其他補充事項

  • 除上述所列禁止與限制商品外,凡屬下列情形之一者亦不得販售:

    • 涉及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違反現行法令者
    • 涉及假冒平台名義,或虛構、誤導性商品資訊
    • 商品組成部分含有禁售物品
    • 商品用途涉及非法或危害消費者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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